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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季度实发一次员工工资可以吗?

作者:小旗  发布日期:2026-02-10 10:49:56  浏览次数:830

在北京中关村运营着一家小型科技公司的李总,公司研发的产品正处于关键阶段,市场推广也急需资金,每个月的现金流都绷得很紧,李总琢磨能不能把工资从月薪改为季薪?每个季度集中发放一次,这样就能把零散的钱集中起来,优先投入到产品和市场里,看上去能大大缓解眼前的资金压力。

工资想按季度发,法律这关过得去吗?

过不去,对于全日制员工,按季度发放工资的做法,从根本上违反了国家关于劳动报酬支付周期的强制性规定,是一条法律红线,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一个季度实发一次员工工资可以吗?

按月支付是原则性要求,更为具体的规定来自于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除了违法,季度发薪还会带来哪些现实的麻烦?

工资对于员工而言,是维持家庭生计、支付日常开销、偿还贷款、进行教育医疗等规划的最基本、最稳定的现金流,将发放周期拉长到三个月,意味着员工需要具备极强的个人储蓄和财务规划能力,这显然不现实。

除了违法,季度发薪还会带来哪些现实的麻烦?

其次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劳动报酬,构成典型的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逾期不支付,劳动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更重要的是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发放周期,会影响到税务和社保么?

公司需要在发放工资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季度发薪,那么在前两个月,公司申报的该员工收入将为0,而到了第三个月,则需要申报并预扣相当于三个月总额的税款,这种不均衡的申报方式,首先不符合税法按月申报的要求。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还将被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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