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通州经营建材生意的老陈,去年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看到同行们通过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来分散开票、规避税务检查,于是他如法炮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前后在几个不同的区域注册了8家建材相关的个体工商户,然而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他陆续收到来自不同区域税务部门的协查通知和约谈电话,老陈不仅需要补缴近两年全部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巨额滞纳金,还因为恶意偷逃税款面临罚款,所有关联的个体工商户被强制转为定期定额征收户并纳入重点监控。

合法,问题的核心不是能不能注册,而在于注册后怎么用?如果每一个个体工商户都独立开展真实的业务,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财务核算和资金流水,并且各自依法纳税,那么这种情况肯定是允许存在的。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不得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通过拆分主体、将统一经营收入分散到多个个体户,其核心目的往往是人为降低每个主体的账面收入,从而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低税率、逃避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或者骗取本应无法享受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定性为偷税。

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帮助对方虚列成本、套取资金,在自身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多个个体户之间对开发票,虚增成本、冲减利润。
业务真实独立、财务规范清晰、避免所有收入直接进入股东个人账户,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结算,更为稳妥的做法是,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业务,考虑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有限责任来建立防火墙,虽然财务管理要求更高,但长远来看是更安全、更可持续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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