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姐是个特别爱旅行的人,前年她开了一家旅行社,刚开始她以为只要办张营业执照、租个办公室,就万事大吉了。谁知道,事情比想象的复杂得多。因为不熟悉流程,她前前后后跑了两个月,还因为忽略了一个小细节,交了不少学费。
王姐以为只要申请个营业执照就可以开门营业了,她先是在网上提交了设立申请,大概一周时间,拿到了营业执照。但拿到执照后,还得在30个工作日内做税务登记,刻章、开户、社保也得同步推进,才能真正运营起来。最重要的是,光有营业执照远远不够,想开旅行社,还得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且前置条件不低。
就拿资金来说,要求注册资本至少30万元,办公地点也得是正规的商业办公楼,可以是租的也可以是自己的房子。设备上,电脑、传真机、复印机,还有两部固定电话,一个都不能少。人员配置上,至少要有三名持证导游、一名计调人员和一名经理。
最让她头疼的是质保金问题,需要存入20万元到指定账户,好在北京可以用质保金保险代替,减轻了不少压力。
本以为可以自成一体,结果发现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只能依附在总社之下,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总社的业务范围。她特意给分公司取了名字,按规定,必须包含总公司的名称、所在地地名和分公司或者分社的字样。
分社也需要在工商局单独登记,拿到执照之后,还要向旅游部门备案。设立分社还得增存5万元质保金或者购买履约保险,这样总社才能把分社的档案补齐,不然后面营业执照就年审不过。
分社备案看起来简单,其实每一项资料都不能漏,总社的许可证和分社执照、分社经理的个人简历、白底证件照,还有非住宅性质的办公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缺一不可。尤其是5万元的质保金增存证明,要么实打实打到账户里,要么买履约保险,并把保险单据一同递交。
服务网点虽然也要工商登记和旅游部门备案,但权限非常有限。网点只能在旅行社总部所在市的行政区范围内营业,只能向游客介绍线路,促成游客和总部签合同,自己不能直接带团或者签订旅游合同,更不能派导游出团。
而且,网点不能随便扩张,不允许再设立下一级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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