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上个月又来找我了,去年他那个餐饮公司破产清算完刚满两年,想重新注册个公司当法人,当时我给他解释过,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得过完三年禁业期才能再当法人,上个月他想通了,不碰公司了,打算先在菜市场租个摊位,注册个个体工商户卖卤味,自己养活自己,那么他说的这个可行么?

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它本质上就是自然人,只不过经过登记,取得了合法的经营资格,《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说得清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就是个体工商户。

禁业期是冲着法定代表人去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里写得明明白白,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但个体工商户根本就不是企业法人,自然不受这条限制。
因为个体工商户是无限责任,一旦注册了个体户,万一将来欠了债,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分不清的也以家庭财产承担。

你要先查清楚原公司彻底注销了吗?有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没有行业禁入?
如果原公司破产清算时,所有债务都已经依法处理完毕,该还的还了,该核销的核销了,那原则上就是清白的。
但问题是,破产实践中经常有遗漏债务,某个债权人当时没申报或者申报了但后来发现是假的,破产时没查清楚个人有没有为公司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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