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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进公司的钱,还能当自己的钱花吗?

作者:小旗  发布日期:2026-02-06 09:55:33  浏览次数:726

股东的钱打进公司账户后,还是股东自己的私房钱吗?

绝对不是了,当股东把自己的钱,以“投资款”的名义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的那一刻起,这笔钱的法律性质就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它从股东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公司的法人财产。

股东实缴资金使用说明

什么叫法人财产?

就是公司这个“法律拟制的人”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公司用它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享受权利。股东出资后,换回的是股权,是作为所有者分享公司未来利润和权益的凭证,而不是可以随时从公司里把钱拿回来的权利。

成了公司的钱,公司可以怎么花?

公司对于这笔实缴资金,拥有完全自主的支配权,但前提必须是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成了公司的钱,公司可以怎么花?

比如租赁办公场地、支付水电物业费、购买原材料、添置生产设备或办公电脑,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支付市场推广费、物流快递费、聘请律师或会计师的专业服务费,支付项目定金、进行产品研发投入、参加行业展会、储备必要的存货,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银行的经营性贷款。

哪些红线是公司绝对不能碰的?

第一条红线, 股东不能今天把钱投进去,明天就以借款以外的任何名义把钱转回自己口袋,如果没有真实的交易这就构成了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除了要返还抽逃的资金,还可能被处以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更严重的是,如果公司债务还不上,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抽逃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资金不可随意挪用

第二条红线,与股东个人消费混同,用公司的钱为股东个人购买住房、车辆、奢侈品,支付家庭旅游、子女教育等纯粹私人开销。

第三条红线,无息、无期限的股东借款, 股东临时从公司拿钱周转,在严格履行程序下是允许的,但必须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约定合理的借款期限和公允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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