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客户李总,经营着一家小有规模的商贸公司,早些年公司发展很快,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老公司有一些问题,李总想把老公司关了,用同样的团队和业务,重新注册一家新公司,他以为只要把老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就可以了,申请个简易注销就好了,最终没有注销掉,刚才给我来了个电话,简单聊了一会。
注销是公司主动、合法地终止生命,吊销是行政机关的处罚,公司主体还在,但不能再经营,整个注销过程,目的是确保公司在退出市场前,结清所有对外的承诺和欠款,处理好对内的权益,不让任何问题遗留下来,变成一个没人负责的烂摊子。

税务局,税务清算是注销流程中最关键、最复杂的第一步也是许多公司卡壳的地方,在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之前,必须先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税务机关会出具一份 《清税证明》 。
第一,结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第二,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相当于对公司整个生命周期进行最终税务审计。
第三,缴销手里所有的空白发票和税控设备。
第四,如果有出口退税等资格,也要办理退(免)税清算。

公司经营多年,总会有资产和债务,注销前必须对这些进行妥善的清算,根据《公司法》,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盘点,处理资产时,如果变卖货物、设备,会涉及缴纳增值税,如果处置房产、土地使用权,还涉及土地增值税,清偿债务则有法定顺序是首先是清算费用,其次是职工的工资、社保和法定补偿金,然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其他普通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就可能需要申请破产。
为了便利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退出,国家设立了简易注销程序,但并非人人都能走。它主要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等。简易注销最大的特点是省去了成立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的步骤,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20天,公告期满且无人提出异议,即可办理注销。但如果在公告期内,被税务机关、债权人等提出异议,简易程序就会立刻终止,必须转为前面提到的普通注销程序。

从法律上讲,新设立的公司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崭新主体,与已注销的老公司没有债权债务的继承关系,但是有几件事需要特别留意,在为新公司命名时,不能直接使用已注销公司的名称,根据规定企业名称在注销后1年内不能被新的企业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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