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段时间一个老客户找到我,他们店铺的logo是自己设计的,当初开业那会我就劝他注册个商标吧,没多少钱,结果上段时间找我,说想把这个商标注册下来,我一查这个上边都已经注册完了,而且主要不是他的公司,是一家同行的公司注册的,在这个客户开业后大概半年左右注册的,我给客户去电话,客户才给我说实话,说是见到也有人用,他也找过对方,但是对方压根就不承认,这他才想起把这个 logo注册成商标。

商标注册是一个严谨的行政程序,它需要在商标局的数据库里检索,确保你的标志没有在先的相同或近似注册,查询后便是提交申请,需要准备清晰的商标图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申请主体的证明文件,提交后会经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公告等多个阶段,整个周期通常需要9至12个月,如果商标通过所有审查并公告期满无异议,商标局就会颁发《商标注册证》,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专用权有效期为10年,十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同样为10年。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与申请时一致,商标可以授权给其它公司赚取利润,也可以印刷到咱们自己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参展照片等,注意一点啊,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如果超范围使用,超出的部分不受保护。

一个典型的误区是先使用,后注册,我国商标制度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提交申请,权利就优先授予谁,即使一个标志已经被使用多年,只要未注册他人抢先申请成功后,原使用人反而可能陷入侵权困境或需要耗费巨大成本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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