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勇去年在北京海淀区筹备一家科技研发公司,租办公室,招员工,前后折腾了大半年,前几天喝酒时他跟我吐槽,公司还没正式营业就已经砸进去了几十万元,包括装修、考察、开张招待还有铺天盖地的广告投放,这些还没产生收入就先花掉的银子,在账本上该怎么处理才能不白花?
企业在正式挂牌营业之前,为了搭建摊子而产生的各种行政办公、人员培训及差旅费用,统一被称为筹办费,在税务处理上,一种是在公司正式开始经营的那一年,把之前积攒的所有筹办费一次性全部在税前扣掉,另一种则是把这笔钱看作长期待摊费用,分几年慢慢摊销。

如果企业规模较大,前期的筹办费用非常可观,为了平摊经营成本,很多老板会选择长期待摊的处理方式,按照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必须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开始起算,而且摊销的年限不能少于3年,这种方式更适合那些预计初期盈利较少,想把扣除额留到后面利润高峰期使用的企业。

在税务眼中企业正式开始生产经营的那一年才叫作计算损益的年度,这意味着在公司还没正式开张前的筹办阶段,产生的这些费用支出不能直接算作当年的“经营亏损”,如果还没开始卖货就报亏损,在系统里是通不过的,所有的筹办支出都应该先攒着,等到正式经营的那一天,再按照之前选定的一笔扣除或分期扣除的方法来执行。
在筹备期间,为了拉客户、谈合作,少不了要请客吃饭或者是打广告宣传,这两类钱在入账时是有特殊限制的。对于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60%计入筹办费,剩下的40%则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则比较大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全部计入筹办费,并在后期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通常情况下是企业开始产生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的时间或者是取得第一份购销合同的日期,对于北京的初创企业来说这个日期的界定非常关键,因为它标志着筹办期的终结和正式损益年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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