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和在北京开传媒公司的老同学大刘吃饭,他正为了公司去年分红的事情挠头,大刘的公司这一年效益不错刨去所有开销赚了不少钱,可就在他准备给几位合伙人打款时,财务却告诉他,这笔钱得先交一笔不小的税然后剩下的才能分给个人,可是公司不是已经交过税了吗?怎么分到个人手里还得再缴税?
当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利润后,第一步并不是直接分钱而是要先结算企业所得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利润在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首先要按照25%的基础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到非常优惠的减免政策。

2025年很多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率会大幅下降,只有当这笔税款清算完毕后,剩下的钱才真正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也才有了分红的基础。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通常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笔钱一般由公司在发放分红时直接代扣代缴,因为公司和个人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即便你拥有公司100%的股份,公司账户里的钱也不等同于你的私人存款。

很多精明的合伙人会选择注册合伙企业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这种架构下,遵循的是“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本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将利润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由合伙人根据自己分到的份额去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合伙人来说,这通常被视为“经营所得”,适用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利润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整体的税收负担可能会比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税的组合要轻不少。

有些合伙人为了减少分红税会选择通过给自己开高薪的方式把利润提前发出来,工资薪金支出可以计入公司成本从而抵减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起到摊薄利润的效果,但是工资薪金适用的是最高4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月薪过高,个税的负担反而可能超过分红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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