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家住北京郊区,有一套闲置的三居室房子,孩子搬出去之后她便通过中介出租,想着赚点稳定收入。可最近她因为将阳台和厨房隔开出租被社区通知整改,邻居反映她租出去的空间影响了通风和消防安全,她这才意识到,虽然收了租金,但这种操作已经不符合《住房租赁条例》新规。
新规明确规定,厨房、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等空间不能单独作为居住房间出租。这些空间大多通风差,消防隐患多,不具备居住条件,一旦将这些空间用来住人,不仅影响居住体验,更可能对整栋楼的安全带来影响。
条例要求房东出租房子,必须出示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租客也得用实名签合同,同时,这些合同必须通过当地住房租赁平台备案,备案过程不能收费,也可以由租客自行提交。
条例要求,房东不能未经允许随意进入租住中的房子,解除租赁合同,也必须提前通知,并预留搬家时间,不能突然断电逼走人,这样做,保障了租客的基本居住稳定性,也有助于建立互信的租赁关系。
出租人如果收取押金,需要在合同中写明返还时间和方式,并不得无故扣押。
租赁公司想要经营住房租赁业务,必须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人员和管理制度。无论是在官网、APP还是中介门店发布的房源信息,都必须统一、真实,不能用“样板间照片”误导客户,房源信息不准造假,也不能隐瞒楼层、面积等重要信息。
中介机构要对房源做实地查看,签订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盖章留存记录,对于结构不合理、不能出租的房子不得推给租客,也不得以个人名义代租、收钱,更不能为厨房、阳台这类空间提供居住服务。
收费必须提前公示,不能临时加价或者收取未说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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