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姐表弟去年刚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子公司,挂在他哥哥名下的大集团下面,主营建材业务。起初一切顺利,可最近他们公司被起诉了,法庭上,对方律师却指出这家子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写的是5000万元,但实际没缴一分钱,这点被法院采信后,连母公司也被要求对1.2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注册公司时看到“认缴制”就松了口气,以为钱不用真的交,公司照样能运营。但从2014年之后的公司法,到2023年的新修订,其实一直在释放一个信号,你虽然可以不立刻实缴,但如果以后不补上,出了事是要追责的。特别是最新的法律明确了股东如果没在期限内缴足出资,得对公司的债务补偿损失。
通过司法数据可以发现,2019年到2023年间,那些没有实缴资本的公司,在法庭上被刺破“公司独立人格”的概率是实缴公司的近三倍。也就是说,一旦有纠纷,法院更容易认定公司和股东其实是一体的,直接打穿公司“保护层”,追溯到股东本身。
而那些实缴比例超过67%的公司,被否定独立性的概率就低得多,司法上更容易得到“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承认。这对大公司和其子公司而言,等于是一道“法律隔离墙”,挡住了不少可能殃及母公司的风险。
先缴30%,剩下的按项目节点走,比如拿到施工许可之后补30%,项目正式开工前再补余下部分。对一些技术类公司,还会以知识产权出资,但需要找评估机构出报告,账面不能虚高太多。
在北京,有些建筑企业如果想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实缴资本达到5亿元。不是为了看着好看,而是因为没有这笔钱,很多大项目都不可能中标,更不用提后续履约风险。
赵姐这边查了一下表弟公司的账本,吓了一跳,资产负债率长期在90%以上,而注册资本挂着5000万,业务却已经接了上亿元的项目,结果出事后完全无力担责。更糟糕的是,母公司还经常“抽水”,通过子公司转出大额资金,还给关联公司借钱,利率高得离谱,远超市场平均。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有些企业在注册子公司后会专门设立独立账户、审批制度,尤其是单笔超50万元的资金流动,必须经过双重审批,还要在银企系统里做痕迹留存。平时的文件也要对得上,董事会决议、付款记录、项目合同等等,层层匹配,让监管或法院看到这真的是一家公司自己做决定。
本文链接: https://www.zqsws.com/mfwz/1925.html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上一篇:子公司到底能不能“隔离风险”?
下一篇:绘本馆经营范围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