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有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五年前他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填了一个亿,还有将手机号写成注册资本的乌龙事件,反正认缴不用真掏钱,新公司法出来后,这一个亿必须在八年内真金白银掏出来,上哪儿找这一个亿去?

以前的认缴制确实太松了,写多少都行,期限定成五十年也没人管,这就出了不少问题,有人把注册资本写得高出去忽悠人,真出了事一毛钱都拿不出来,还有些公司欠了债,股东说我的认缴期限还有四十年呢,你先等着吧。这种乱象多了,市场信用就坏了,谁还敢跟不认识的公司做生意?
新规出来就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从公司成立那天起,五年之内必须把认缴的钱缴足。
新公司好办,成立那天开始算,五年内缴完就行,麻烦的是那些早就注册的老公司,有的认缴期限写到四五十年以后,怎么办?
国务院给这些老公司留了条活路,叫三年过渡期。从2024年7月1号到2027年6月30号这三年里,你得把自己的章程改一改。算一下你原来的出资期限,如果到2027年7月1号那天,剩下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就必须在2027年6月30号前调整到五年以内。比如你原来写的期限是2050年,到2027年7月还剩二十多年,那就得改,改成从调整那天起五年内。

如果到2027年7月剩下的时间本来就不足五年了,那就不用动,按原来的走就行。
太短了新公司刚起步哪有钱?太长了又跟以前没区别,五年是个平衡点,既给了企业成长的时间,又让债权人不用等太久。
第一种是减资,就是去市场监管局办手续,把注册资本降到你真能掏出来的数。
第二种是用非货币财产出资,现金没有,但有设备、有专利、有房子,都可以拿去评估作价,抵出资。

第三种是把股权转出去,你自己拿不出钱,找个能拿出钱的人来接盘,把股权卖给他。
第四种是直接注销,如果公司本来就没咋经营,干脆就不干了,走注销程序把公司清掉。
首先是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来查你,认定你出资期限明显异常的话,会要求你整改,不改的话,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给你做个特别标注,谁都能看到你这公司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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