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有个客户,想把代理记账转到我们公司来,他在北京做企业都好多年了,去年他跟代账公司闹翻了,因为对方每年收费从三千涨到六千,然后找原代理记账公司办交接,结果原代理记账公司说费用没结清,扣着他过去三年的账本不给,要么就说现在过年了,员工都放假了,反正就是拖着。

很多人觉得账本就是几张纸,丢了再补呗,可真到补的时候才知道有多难。过去三年的银行回单、发票、合同、工资表,你上哪儿重新找去?税务局查账只看原件,你拿不出就是拿不出,而且根据会计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这些,至少要保存三十年,代账公司扣着你的账本,等于卡住了你的脖子,你报不了税、开不了票、应付不了检查,公司业务全得停。

更麻烦的是,你找新代账公司接手续做账,人家也得看到旧账才能接着做,不然连期初余额都对不上。
小旗多年的从业经验来看,肯定是先沟通,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不交接,是欠了尾款么?欠了多少?这时候可以先发个微信或者邮件,客气点问清楚到底差多少钱,能不能商量,如果对方就是不回或者态度强硬,那就得把之前的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都整理好,尤其是合同里关于档案移交的条款。
用快递寄一封《催告函》或《律师函》,写清楚你的公司名字、对方公司名字、合同编号、要求对方在几日内移交全部会计档案,逾期不交你将向财政局投诉并追究法律责任,这封信有两个作用,一是给对方施加压力,告诉他们你不是好欺负的,二是留下书面证据,将来投诉或起诉的时候用得上,寄的时候一定要用EMS或者顺丰,保留好快递底单,能查到签收记录的那种。

管,而且管得很严,代理记账公司归财政局管,财政局有行政处罚权,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或者未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移交的,财政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如果确实是你欠费,比如合同期没到你就单方面终止或者有尾款没付,那给钱换账本也算合理。但如果对方漫天要价,平时一年三千,现在要你一万才给账本,那就是敲诈了。
本文链接: https://www.zqsws.com/mfwz/3232.html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