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客户杰总,他五年前在北京与两位朋友共同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初创时大家凭热情分配股权,他作为核心创始人占股40%,另外两人各占30%。随着公司发展引入投资人,他的股权被稀释至28%。去年公司在进行一项重大战略转型时,另外两位早期股东与外部投资人联合反对他的提案,他虽为创始人却丧失了决策主导权,最终看着公司偏离了自己设定的方向,那么初创公司怎么分股份不丢公司控制权?

公司的控制权并非一个抽象概念,它直接体现在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法定表决权上,持有超过三分之二(约66.7%)的股权,意味着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拥有绝对决定权,持股比例超过二分之一(50%),则掌握了普通经营决策的通过权,而拥有超过三分之一(约33.4%)的股权,实质上构成了对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当直接持有高比例股权变得困难时,可以通过特定的股权架构设计来实现,其中投票权委托是一种工具,即其他股东将其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创始人行使,另一种常见安排是一致行动人协议,创始人与其他股东签署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表决时保持一致意见,通常以创始人的意见为准。

设立持股平台(如有限合伙企业)来汇聚员工或部分投资人的股权,并由创始人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可以间接控制远超自身持股比例的表决权。
创始人应确保通过公司章程等文件,约定由自己长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关键职务,从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对外代表权,同时将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关键运营资质、重要客户关系等资源,通过法律文件明确归属公司并由创始人领导的团队实际控制,能构筑事实上的控制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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