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又到年底了,我邻居老李在北京经营的一家设计公司刚做完年度结算,账面净利润足足有200万,公司钱多了,家里房子也该换大点的,但是公司赚的钱和自己口袋里的钱并不一样,那么这200万怎么提出来会更划算?
不是,公司净利润属于公司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个人资金,如果直接从公司账户把钱转到个人账户,在处理上往往会被视为利润分配,需要按照分红的方式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目前分红对应的税率是20%,200万的利润,一次性提取,就要先减少40万,实际拿到手只有160万。

对于在公司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通过工资和奖金的方式取得收入是较为稳妥的一条路径,工资和奖金可以计入公司的日常支出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个人这边工资薪金适用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只要金额设计合理,整体税负往往低于直接分红,将收入拆分到每个月,再结合年度一次性奖金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较低税率区间。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个人垫付的支出只要与公司业务相关,事后都可以通过报销的方式返还,这类支出本质上属于公司成本的补偿而不是利润分配,因此不会再额外产生个人所得税。
不少企业会选择由公司购置车辆、电脑等设备,用于业务开展,这些资产登记在公司名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折旧可以分期计入成本,减少利润,虽然现金并没有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但股东在合理范围内可以使用这些资产,间接满足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把利润留存在公司也是一种思路,未分配利润可以继续投入经营,用于扩大规模、增加项目或提升团队配置,这样做并不会立刻产生个人层面的税负,而是把纳税时间向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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