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旗的闺蜜小芳几年前她用多年积蓄开了一家小而稳定的甜品店,注册形式选的是一人有限公司,现在也赚到钱了,她开始盘算再开一家分店,就在筹备过程中发现一件让人纠结的事,自己已经有一家一人有限公司还能不能再投一家同样形式的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指的是只有一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主体,这种结构下公司的资产和个人财产在账面上是分开的,经营所得和债务都归属于公司本身,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承担责任,这种形式的优势在于决策效率高,结构简单,适合个人独立经营的门店或工作室。

在现行制度下,自然人作为股东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这一限制直接影响到后续的扩展方式也就是说,已经以个人身份拥有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后,不能再用个人名义新设第二家同类型公司,这并不影响继续经营原公司,但在设立结构上需要另行规划。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对外投资需要区分投资对象的结构,如果目标公司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两名及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原有一人有限公司是可以参与投资并成为股东的,但如果目标公司同样设定为只有一个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则原有的一人有限公司不能作为唯一股东直接设立。

当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企业主体,而不是自然人时,企业主体作为股东,不受一人只能设立一家的限制,可以全资设立多家一人有限公司,这也是不少经营者在业务扩大后选择通过公司持股而非个人持股的原因。
本文链接: https://www.zqsws.com/mfwz/2953.html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