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在北京经营了一家书刊零售店做了七八年主要卖儿童绘本和考试教材,今年她准备转行做文创用品打算把书店注销掉,在处理公司注销手续时,发现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先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那么该许可证怎样才能注销掉?原件还需要邮寄回去么?
在办理注销前企业需要确认没有未完成的检查记录、投诉事项或未处理的年检,若企业处于停业或转让中也必须先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后再提交注销申请,注销并不是直接在营业执照注销时自动完成而是由企业主动发起申请。

北京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均可以通过线上办理,企业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在业务类别中选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填写注销原因和企业信息。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报告(需加盖公章,说明注销原因、停止经营时间等)、承诺书(确认停止经营并无未处理出版物库存或未结业务)。

资料格式通常为PDF或JPG,注意上传的文件大小。
线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寄回或现场交回,一般邮寄至辖区文旅局或受理单位,邮寄时应注明企业名称和注销编号,若企业就近办理也可以携带原件前往窗口交回。

注销申请提交后一般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材料缺项或内容不清晰会退回修改,注销完成后系统会显示已注销,企业可下载电子证明作为记录。
企业也可在国家文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状态,确认许可证已作废。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销并不影响营业执照注销的进度,但两者最好同步完成。若许可证注销滞后,工商局可能无法注销主营业务涉及出版物经营的公司类型。
本文链接: https://www.zqsws.com/mfwz/2720.html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