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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有事股东就得担责?

作者:小旗  发布日期:2025-07-17 14:27:12  浏览次数:993

小雅是我认识多年的朋友,在北京做平面设计,她从原单位辞职,自己开了家设计工作室,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打算专心做设计,起初业务顺利,客户稳定,项目量也不少,她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收入全归自己,然而去年,她接下一个大项目,需要提前垫付大笔费用,项目中途客户人间蒸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欠下了近百万元。公司账上没钱还债时,债主把她个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她个人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人有限公司有事股东就得担责?

混用账户容易担责任 

不少人以为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公司有特别要求。如果唯一股东把公司账户和自己日常开支混在一起,用公司卡支付个人消费,或者公司收入直接进自己的私人账户,就可能被认定公司和个人财产不分。这种情况下,公司和个人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法院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人操控下的壳公司,于是要求个人对公司债务负责。

账目分清是关键,独立账户和规范账册不能少

想要在公司出问题时保护好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划清公司和个人的资金,哪怕是一人公司,也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所有业务收入和支出都从公账中流转,不能用公司资金买个人东西,也不能让客户把钱打进自己的私人账户,哪怕公司不大,也应该请人做账,定期整理收支明细。

账目分清是关键,独立账户和规范账册不能少

公司出事,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直接参与

如果公司涉及一些违规操作,比如产品不合格、竞争手段不当,作为股东是不是一定要负全部责任?

事实上,公司本身可以承担相关责任,但如果股东没有亲自参与决策,也没有组织、安排、明知却不管的行为,通常不会被追责。换句话说,只是股东身份而没有具体行为的,责任一般不会直接落在个人身上。但如果是自己主导安排了相关操作,那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多层结构能缓冲,但不能乱用

一些人为了分散责任,选择先注册一家A公司,然后用A公司去投资成立另一家公司B,这样让A公司成为B的股东。这样做的确能起到一定保护作用。如果B公司欠债,最多只能追到A公司,不会直接找到背后个人。但前提是这两个公司必须管理规范。如果A公司的账也不清楚,或者两家公司本身就是为了规避责任而设立的,那法院依然可以查到个人头上。

多层结构能缓冲,但不能乱用

一人公司并非不能做,但要严格管理

只要公司日常操作规范、账户清晰、决策留痕,就算只有一个股东,也能在法律上清楚划分公司和个人,关键在于不要图省事而把公司当成自己钱包,也不要口头决策、不留记录,给责任留下模糊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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