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毕业后在一家婚恋平台做情感顾问干了六年,积累了不少客户,去年她在北京租了间小工作室,注册了一家叫“心遇情感”的公司,她也确实没安排相亲撮合这些内容,主打的是恋爱修复、分手疏导、婚姻危机调解,客户大多是老带新介绍的,单价也不低。
婚姻介绍服务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的特种服务,需要先在民政局备案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再申请《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备案证》。哪怕只是安排双方见面聊天,也算是婚介行为。
而情感咨询只能提供情绪安抚、心理疏导、恋爱指导等服务,不能代客户联系异性,也不能组织任何线下会面。一旦涉及撮合、配对、推荐、跟进,那就已经跨线了。哪怕公司叫“心理工作室”,工商登记时选的经营范围也不能写“婚介”或“婚姻服务”,不然审核都通不过。
她复盘时才发现,工商登记阶段其实就埋下了隐患。她在注册时选了“情感咨询、婚恋服务”这类模糊词语,当时觉得能吸引客户,结果这正是后期被认定为“虚假掩盖真实经营目的”的关键。
如果确实只是做情感咨询,经营范围只能写“心理咨询服务、不含医疗类咨询”“婚恋心理辅导、不含中介服务”。而不能加上“婚恋介绍”“牵线撮合”“红娘服务”这类字眼,不然工商数据就会预警。
情感咨询和婚介机构所需的登记类别完全不同,无法直接补正。之前是公司制企业,而婚介机构必须是非企业单位,相当于原公司没法升级,只能注销重来。
还得准备专门场地,配备持证婚恋顾问,报送场地图纸、制度方案、顾问简历、客户协议模板,再等民政部门走审批流程。整个周期至少三个月,而且期间不能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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